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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重要的嗎? 嗯,我想是的。
可是當錢的來源是來自於父母、爺爺奶奶所留給你的時候,你會有什麼感想?
依民法XXXX條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時,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
常常看到聽過有些人為了爭遺產而兄弟對簿公堂,撕裂親情。我想:爭什麼呀!那些都是你們自己賺來的嗎?爭個頭呀!

我是女生,依傳統我是不能分配所謂『遺產』的,可是老爸在久以前就說了,阿公給我什麼,阿嬤給我什麼,老爸老媽有一天走了以後什麼要給我……
其實我很不喜歡聽這種交待,因為當我可以繼承的時候表示那些親人都不在了,那麼要那些東西幹嘛,我有手有腳有一份正當的工作正常的收入雖不至於吃香喝辣很爽的過一生,至少從不愁下一頓在哪。
我要的是家人可以在一起,當家人身體不舒服或是有急用時,更甚是他們想要對自己好一點到處走走看看,我都很樂意看到花這樣的錢,『人能動的時候就要享受生命。』這是我一直灌輸爸媽的觀念。
不用留給我什麼,我講真的,從小到大你們把我養大為我付出的已經夠多了。你們對我跟對哥哥弟弟們一樣不因為我是女生就認為我低哥哥弟弟們一截,對我的照顧甚至比對哥哥弟弟們更好,因為我是女生所以我需要多一點的照顧這是你們所認知的。
老爸老媽呀,我常說那些錢我寧可你們拿去做你們想做的事,我要什麼我可以自己去買,就算是房子我也一樣可以自己買,你們當初年輕時能做的我也一樣可以,如果我做不到那就做不到呀。也不會沒地方安養天年呀!有一種機構叫養老院,我多存一點應該可以住的起啦。

說到我自己,我對於生命看的很開,每一次出國,總是會告訴爸媽,護照資料留一份在家,我的存摺放在哪,我的保險員是誰電話幾號,飯店在哪當地的駐台辦事處電話幾號,我最好的同事同學電話幾號…..萬一發生了什麼事不至於讓他們措手不及,也不至於因為我的事讓家裡多一筆無謂的開銷。
生命的事我看的開,人死後要是有知覺我要跟上帝說讓我陪家人,要是人死後沒知覺,就像人魚公主在太陽升起時化為泡沫一樣,那麼又什麼好計較的。

我愛我的家人,我也希望他們多愛自己一點尤其是我的爸媽,爸媽一生都在為了下一代辛苦工作忙碌,沒道理不能過好的生活不是嗎?
錢對我來說真的不重要,那是你們賺來的當然是留給你們自己花,要怎麼處置絕對是你們的自由,我不會多說一句的。
我只有一個要求:『對自己好一點,我親愛的老爸老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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