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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之於我而言,是一個抒發情緒的地方。去哪玩,吃了啥,為何而氣,為何而哭,為何而笑,有些話不能當場說,有些事因為立場不能當面說,BLOG成了我最好的啞巴朋友。如果當初知道國王驢耳朵的人有BLOG應該就不會憋了一肚子的話還要挖地洞大聲的說出來。

因為這樣,最親近的朋友並不知道我的BLOG,世上沒有永遠的秘密,要是被知道只能說我隱藏的不夠好,或者該說網路無界限,該是同一族群的人終究會在奇妙的時間相逢。所以不要再對我露出『嘿嘿,我知道妳寫了什麼東東喔』的表情咧,我也挺會裝死的!呵。。。

BLOG衝人氣,或是介紹自己的BLOG給人家知道,這對我來說是有困難的,

第一:我不喜歡講心事給人家聽,當下PO在網路上的心情是當下的事,或許有一天我回頭再看一遍,只會乾笑兩聲帶過。再者若是給身旁的好友看了我的心情故事,好的就算了,那不好的呢,該讓他們怎麼做才好?是要裝無事的安慰我,還是一起淚眼相望。這種事我做不來,所以還是裝死好了。

 

第二:網路畢竟是網路,跟現實生活相比我還是希望能切割就盡量切割。放在網路上的東西,只是為了讓自己不要忘記,有些文章對我來說是有用的,比如旅行紀事。我的記憶力大都只記我想記的,有些很重要的訊息常常會在不知不覺間忘了,我知道某些景點該注意什麼,要怎麼去要做些什麼這都我記得,但是就是會忘『路名』,(比方:往北走過了文林路就是接2號國道這種話千萬不要跟我說,要說從你家出門右轉看到7-11再右轉就是國道)明明去過很多次,總是要一想再想那條路名叫啥阿不是都已經走到知道要轉哪條小巷子了嗎?怎麼還會記不住路名呢?唉!這都要怪當初投胎時太開心忘了跟上帝要求裝一個GPS,才會從小到大就是路癡王不是ER級的是EST等級的。

不要說在國外,就算在國內也一樣。所以登錄在BLOG裡的旅行紀事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事。重要的還有,我對於路名的表達能力非常之差,要是有圖有文章可以輔助,至少對於需要的人而言是有幫助的,自助最怕的事就是迷路,如果能把所有不能掌握的事降到最低,我想那對旅人是最棒的事吧!

 

第三:文筆不好,真的會有讓人不如不看的感覺。有些BLOG的廣告做的不錯,但是一點進去就只能說傻眼!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的文章,不對,那不能稱為文章,那叫流水帳。看完以後會有一種不知道在寫什麼的心情,枉費我一開始點進去看到完的時間。要查的info查不到,還花了時間去了解版主到底要表達什麼,結論就是:無病呻吟。阿這算什麼呢。

第四:圖文並茂不錯,BUT,圖過多就像看漫畫,偏偏文字多的文章居然被列為不歡迎的讀物。能想像嗎?現代人認為文字超過500就算多這是什麼理論呀,一篇琵琶行并序都將近900字了,我又不是寫古文居然比古人寫的文章還短,而且寫的出500個字以上又能兼顧文筆流暢更是少數。無言呀無言。除非是必要的地點說明,不然,我不太喜歡圖多於文的文章。

 

基於以上種種不討喜的原因,我還是不愛把自己的BLOG大肆宣揚。

因為我還沒有準備好,被另一面要求頗高的自己撇嘴的樣。

文字越多越能幫助思考,一個人的文筆跟口條是可以訓練的。BLOG應該是可以訓練文筆最好的地方了。BLOG如果被拿來當做流水帳或是寫些只有自己才懂的心情,拜託就請不要大貼特貼,連結、轉發你寫了什麼或是在意參訪人數。

為賦新詞強說愁至少也要有辛棄疾的等級才能辦的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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