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之於我而言,是一個抒發情緒的地方。去哪玩,吃了啥,為何而氣,為何而哭,為何而笑,有些話不能當場說,有些事因為立場不能當面說,BLOG成了我最好的啞巴朋友。如果當初知道國王驢耳朵的人有BLOG應該就不會憋了一肚子的話還要挖地洞大聲的說出來。
因為這樣,最親近的朋友並不知道我的BLOG,世上沒有永遠的秘密,要是被知道只能說我隱藏的不夠好,或者該說網路無界限,該是同一族群的人終究會在奇妙的時間相逢。所以不要再對我露出『嘿嘿,我知道妳寫了什麼東東喔』的表情咧,我也挺會裝死的!呵。。。
用BLOG衝人氣,或是介紹自己的BLOG給人家知道,這對我來說是有困難的,
第一:我不喜歡講心事給人家聽,當下PO在網路上的心情是當下的事,或許有一天我回頭再看一遍,只會乾笑兩聲帶過。再者若是給身旁的好友看了我的心情故事,好的就算了,那不好的呢,該讓他們怎麼做才好?是要裝無事的安慰我,還是一起淚眼相望。這種事我做不來,所以還是裝死好了。
第二:網路畢竟是網路,跟現實生活相比我還是希望能切割就盡量切割。放在網路上的東西,只是為了讓自己不要忘記,有些文章對我來說是有用的,比如旅行紀事。我的記憶力大都只記我想記的,有些很重要的訊息常常會在不知不覺間忘了,我知道某些景點該注意什麼,要怎麼去要做些什麼這都我記得,但是就是會忘『路名』,(比方:往北走過了文林路就是接2號國道這種話千萬不要跟我說,要說從你家出門右轉看到7-11再右轉就是國道)明明去過很多次,總是要一想再想那條路名叫啥阿…不是都已經走到知道要轉哪條小巷子了嗎?怎麼還會記不住路名呢?唉!這都要怪當初投胎時太開心忘了跟上帝要求裝一個GPS,才會從小到大就是路癡王不是ER級的是EST等級的。
不要說在國外,就算在國內也一樣。所以登錄在BLOG裡的旅行紀事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事。重要的還有,我對於路名的表達能力非常之差,要是有圖有文章可以輔助,至少對於需要的人而言是有幫助的,自助最怕的事就是迷路,如果能把所有不能掌握的事降到最低,我想那對旅人是最棒的事吧!
第三:文筆不好,真的會有讓人不如不看的感覺。有些BLOG的廣告做的不錯,但是一點進去就只能說傻眼!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的文章,不對,那不能稱為文章,那叫流水帳。看完以後會有一種不知道在寫什麼的心情,枉費我一開始點進去看到完的時間。要查的info查不到,還花了時間去了解版主到底要表達什麼,結論就是:無病呻吟。阿…這算什麼呢。
第四:圖文並茂不錯,BUT,圖過多就像看漫畫,偏偏文字多的文章居然被列為不歡迎的讀物。能想像嗎?現代人認為文字超過500就算多…這是什麼理論呀,一篇琵琶行并序都將近900字了,我又不是寫古文居然比古人寫的文章還短,而且寫的出500個字以上又能兼顧文筆流暢更是少數。無言呀無言。除非是必要的地點說明,不然,我不太喜歡圖多於文的文章。
基於以上種種不討喜的原因,我還是不愛把自己的BLOG大肆宣揚。
因為我還沒有準備好,被另一面要求頗高的自己撇嘴的樣。
文字越多越能幫助思考,一個人的文筆跟口條是可以訓練的。BLOG應該是可以訓練文筆最好的地方了。BLOG如果被拿來當做流水帳或是寫些只有自己才懂的心情,拜託就請不要大貼特貼,連結、轉發你寫了什麼或是在意參訪人數。
為賦新詞強說愁至少也要有辛棄疾的等級才能辦的到呀。
留言列表